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张力 胡国华)近年来,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从多方位做好服务,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和谐矿山”创建工作。
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的前提下,积极帮助矿山企业做好矿业权年检、延续、转让、变更等相关工作,使矿山企业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依法依规开采矿产资源,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为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地质找矿和零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楚雄州不断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搞好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在要求矿山企业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矿区原生态植被的同时,楚雄州积极帮助矿山企业向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矿山企业对矿区损毁土地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不断提高矿山绿化覆盖率,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楚雄已有一平浪煤矿、六苴铜矿、郝家河铜矿等5个矿山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