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国务院确定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预计全年将为我省市场主体减轻税负64亿元。
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等服务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
记者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