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绿茶花”,股票代码83219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2017年9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但截至2017年11月16日尚未实施,超过了《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必须实施完毕所规定的期限,公司未及时对超期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当时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欣绿茶花公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营业收入为312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4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9.98%;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上年同期为0.19元。
截止2017年,欣绿茶花资产总计为6722.56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54.92%。资产负债率为34.43%,较上年期末5.3%,增长29.13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742.49万元,上年同期为206.48万元。
报告期内,欣绿茶花营业收入增加是因为欣绿茶花采取了降价销售原因而导致营业收入增加。
欣绿茶花主营业务为茶花盆景、盆花与苗木的培植、扩繁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