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赵黎浩)5月10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获悉,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郭晓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晓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郭晓勇,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晓勇在担任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