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频道/ 时政报道
【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云南省狠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2018-05-09 07:20:39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切实把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人大监督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在提高党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省委将“改进政府就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列为2014至2020年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围绕违规管理使用资金、机制有待健全等薄弱环节,制定实施《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可以要求审计查出问题较多、整改任务较重、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必要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提出撤职案等监督方式,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2016年修订通过的《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为改革举措全面落实提供了法治保障。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得怎么样,从表面上看,是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好不好的问题,事实上,还关系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群众切身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一些重大项目能否顺利推进,脱贫攻坚措施能否有效实施等重大问题。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立足于如何提高审议质量,健全审议前、中、后的工作机制,连续2年跟踪调研省民政厅等23个省级部门和单位,以及昭通市、曲靖市等5个州(市)部分项目的整改情况,涉及扶贫、科技、民政等9个方面共194亿元资金,形成调研报告向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反馈,推动部门健全长效机制,促进问题全面整改;两年来,先后选择20家被审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回答组成人员的提问,接受人大监督;将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清单和部分整改结果提交常委会审议,并将反馈意见转交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整改铁腕要落实到行动上才能落地见效。在跟踪调研中,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实效,对挪用专项资金行为责令整改并拨付到实施单位,对被骗取的财政资金要求依法追回并追究责任,对少补偿或未补偿的财政补助,要求尽快兑现到群众手中。针对“屡审屡犯”问题给予重点关注,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后加强整改,整改率达90.59%,总体情况好于往年,2017年整改报告显示,1604个责任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21.1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3.49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31项。

(记者 段晓瑞)

 

责任编辑: 张潇予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