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5月4日,在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园里,一群青年学生在“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前,重温民族团结誓词,铭记誓词碑精神。
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的“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见证着“各民族都是一家人”的观念在普洱大地开花结果。近年来,普洱市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大力推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教育活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实现全覆盖。
为健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普洱市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9个自治县完善形成43个自治条例等配套法规,把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各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成立全国第一家民族团结进步干部教育学院,在各级党校开设民族理论课程。制定出台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带头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和楷模,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
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过程中,普洱市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举全市之力,将“直过民族”聚居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和一些偏远散居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基础设施完善、民生不断改善,使人民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有了更多获得感。
普洱市还不断挖掘推广民间世代传承的各民族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并将这样的传统创新发展为族际交流、群众交往和互帮互助、和谐发展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并在全市加以推广,进一步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和谐基础的长效机制。
记者 沈浩 李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