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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禄丰实施医保DRGs付费方式改革
2018-04-26 07:08:1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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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禄丰县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017元,低于全省平均约500元;2016年,县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308元,低于全省平均446元;2017年,禄丰县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为3946.73元,在全省全州处于较低水平,共为170.86万参保群众医疗减免费用,减免资金21393.9万元。

而另一组数据显示,禄丰县人民医院的医疗业务收入从2012年的9242.34万元,上升到2016年的1.59亿元,职工待遇年人均增长在33.64%左右,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036%,远低于全国同类医疗机构水平。

“为什么患者住院费用少了,医院的业务收入却反而增加了呢?”记者在禄丰县找到了答案。

2013年,在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和住院床日付费制基础上,禄丰县率先在全省实施了新农合住院按疾病诊断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即将住院病人按照临床相似性以及资源消耗相似性进行疾病组分类,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按照不同的疾病组制定不同的费用标准。如果在这一疾病组就诊的患者实际花费低于标准,那么剩余的费用就会成为医院的结余用于再分配,反之如果高于标准,那么超出的部分就要由医院自己买单。”禄丰县人民医院负责人介绍。

该付费方式的实行,建立了“提高质量,合理节约多得奖”的激励机制,改变了过去多收入多得奖的状况,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和术前住院天数,强化次均住院费用、病人外转率、诊断分组合格率、药占比及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考核,使医务人员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了患者医药负担。另一方面,DRGs支付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医院从过去“多创收多得奖”的逐利分配机制向“提高质量、合理节约多得奖”的激励分配机制转变,医院效益显著提高,职工收入也在同步增长。

“DRGs支付方式的实施,其实就是在倒逼医院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禄丰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指出,通过激励医院降低医疗成本,医院的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发生转变,理念从原来的“要我控费”转变为“我要控费”,医疗行为也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避免了滥检查、乱用药行为,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到因病施治的医学本质。医院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重点专科建设和医院内部管理,县乡基本医疗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综合效益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也就得到了更多的便利与实惠。

2017年4月27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中,禄丰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务院表扬,成为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目前,楚雄州县级18家公立医院现全部启动运行DRGs付费制改革,其中有13个县级公立医院已实现与省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实时结算,州级4家公立医院系统已全面上线启动运行。可以预见,随着禄丰县DRGs支付方式的不断完善,将全面撬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全省甚至全国的医疗改革提供范本和经验。

(记者 李承韩)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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