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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作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答卷
2018-04-16 06:46:5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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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评论员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牢记嘱托,不负使命,我们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争先创优、走在前列。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全力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我省很多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差、底子薄,经济社会较为滞后,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坚中之坚。攻克这些贫困堡垒,迫切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发展这把总钥匙,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拿出更有效的办法,改善民族地区的发展环境;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激发干劲等方式,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协同奋进,用实际行动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

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要大力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兴盛,构筑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们需要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及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推动形成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要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抓好抓实,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作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答卷,我们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持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发展基础、制度基础、社会基础为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彩云之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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