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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 一季度共对50余家企业罚款9553万元
2018-04-12 10:32:54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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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昆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昆明全市对50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9553.7万元;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办理四类案件7件,其中查封扣押3件,行政拘留3件,限产停产1件。

今年以来,昆明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扎实抓好滇池流域专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等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

在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继续强化对金沙江流域、珠江流域、以及滇池、阳宗海、牛栏江、螳螂川—普渡河、南盘江等重点流域企业的监管力度。如在滇池流域,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县(区)环境监察大队每周对36条滇池主要出、入湖河道周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违法向河道排放污水等行为严惩不贷。

为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今年3月制定印发的《昆明市2018年滇池、阳宗海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方案》,将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情况、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情况、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纳入年度监察工作重点。

在强化大气污染专项治理中,昆明市印发《关于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督查机制的通知》,每周由市环保局领导带队对主城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是否达标排放、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落实防扬尘措施、辖区道路是否落实防扬尘措施等开展专项督查。

3月20日至今,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检查人员357人次,共对94个在建施工工地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对部分违规建设项目进行立案处罚。今年一季度,昆明市环境执法部门共处理群众投诉1567件,办结率100%,促进了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

中国环境报 通讯员 徐飞 记者 蒋朝晖

责任编辑: 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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