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政策,是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昨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及时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从4月1日起,对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入籍或恢复国籍申领、持一代证首次换领二代证6类人员,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对于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按程序全额退还群众。
据统计,云南省每年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人数约100万人。
记者 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