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李树芬) 红河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州市联创,高位推动蒙自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完善机制。红河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推动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抓手,及早启动创建工作。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明确志在必得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确定“州市联创,共建共享”的原则,组建成立州委书记和州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机构。
蒙自市委市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组建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指挥长的总指挥部,下设11个分指挥部,各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要求州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主动发挥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形成了州市联动,蒙自“主唱”,全社会“合唱”的工作格局。
强化创建特色,着力彰显品牌。红河州组成学习考察组,专程到安宁市、昆明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方案》围绕到2020年蒙自市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的目标,采取 “攻坚突破、巩固提升、冲刺达标”三步走战略,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市民素质提升、为民惠民、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平安和谐、美丽蒙自建设等“六大工程”,通过切实可行的具体抓手和活动载体,打造开放蒙自、和谐蒙自、文化蒙自、美丽蒙自“四大品牌”,确保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特色化、品牌化和规范化。
强化宣传发动,着力营造氛围。3月30日,红河州召开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州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州市各级各部门、驻蒙部队、商会、企业300多家单位参加会议,进一步鼓舞了全州士气、坚定创建信心、明确目标任务,有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为充分激发起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红河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州市各类媒体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开设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通过全方位、广覆盖、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风尚热潮,真正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对标落实。红河州紧盯测评指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攻坚克难。通过认真梳理,制定印发《2018工作任务清单》,将当前亟需解决的23个问题全部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在主攻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整体工作进行再深化、再细化、再强化。各责任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分工,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创建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强化督查考核,着力压实责任。州市两级分别成立专项督查组,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州市人大、政协将创建工作列为调研视察重点,定期开展针对性的督促检查,促进州市各部门、各工作组、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创建职责。
坚持“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的正向激励原则,对在创建中真抓实干、富有成效的部门单位,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整体效果的责任单位和主要领导,坚决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结果有运用”的责任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