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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7年环境行政处罚2073家企业
征收排污费3.83亿元为历年之最
2018-03-21 19:06:3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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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3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的环境监察执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云南省环境监察加强执法力度,共对207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环境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43亿元;全省全年共征收排污费3.83亿元,排污费征收额度达历史最高。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春明通报,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及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排查、纳污坑塘环境排查整治、地下水环保执法、砖瓦行业环保执法、抚仙湖专项督察排查等专项执法监察,对发现问题督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全省共检查污染源双随机监管重点排污单位5504家次,一般排污单位8670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134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2425家次,信息公开3768篇。共对207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环境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43亿元,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典型案件380件,其中责令130家企业限产停产,对163家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查封扣押,11起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2起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14起案件按日连续处罚。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较2016年同比增长62.1%、98.8%、177.4%。

2017年,全年妥善处置了3起一般环境突发事件,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环境突发事件。全省“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433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全省共征收排污费3.83亿元,为历年之最。

杨春明表示,2017年,云南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前所未有,排污费征收额度达历史最高,实现环境监察稽查全覆盖、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全覆盖、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妥善处理处置环保投诉、突发环境事件,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2018年,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将以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监察执法队伍战斗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编辑: 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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