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电 (记者 瞿姝宁)3月1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175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显示,在当选的159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云南省代表团的5位代表当选,他们是(按姓名笔划为序):王砚蒙、杜小光、袁驷、曹庆华、韩梅。
王砚蒙,女,傣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教师。
杜小光,白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总建筑师。
袁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
曹庆华,哈尼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党委书记。
韩梅,女,苗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云南省委委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书记。
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名笔划为序)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于志刚、万卫星、卫小春、马志武(回族)、王长河、王光亚、王刚、王树国、王砚蒙(女,傣族)、王胜明、王洪尧、王宪魁、王教成、王超英、王毅、乌日图(蒙古族)、尹中卿、邓力平、邓丽(女)、邓秀新、邓凯、古小玉、左中一、龙庄伟(苗族)、田红旗(女)、史大刚、白春礼(满族)、丛斌、包信和、冯军、冯忠华、吉狄马加(彝族)、吕世明、吕建、吕彩霞(女)、吕薇(女)、朱明春、朱静芝(女)、刘玉亭、刘远坤(苗族)、刘季幸、刘修文、刘振伟、刘海星、刘源、齐玉、江小涓(女)、许为钢、许安标、那顺孟和(蒙古族)、孙其信、孙建国、杜小光(白族)、杜玉波、杜黎明、杜德印、李飞、李飞跃(侗族)、李学勇、李晓东、李钺锋、李家洋、李培林、李康(女,壮族)、李锐(回族)、李静海、李巍、杨成熙、杨志今、杨树安、杨震、肖怀远、吴月(女,黎族)、吴玉良、吴立新、吴恒、邱勇、何毅亭、冷溶、汪鸿雁(女)、沈春耀、宋琨、张少琴、张平、张业遂、张志军、张苏军、张伯军、张荣顺、张勇、张毅、陆东福、陈凤翔、陈文华、陈军(女,高山族)、陈述涛(满族)、陈国民、陈斯喜、陈锡文、陈福利、姒健敏、林建华、欧阳昌琼、卓新平(土家族)、罗保铭、罗毅(布依族)、周洪宇、周敏(女)、庞丽娟(女)、郑功成、郑军里(瑶族)、郑淑娜(女)、赵龙虎(朝鲜族)、赵宪庚、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信春鹰(女)、洛桑江村(藏族)、姚建年、贺一诚、秦顺全、袁驷、贾廷安、夏伟东、徐延豪、徐如俊、徐绍史、徐显明、徐辉、殷一璀(女)、殷方龙、翁孟勇、高友东、高虎城、郭振华、郭雷、黄志贤、曹庆华(哈尼族)、曹鸿鸣、龚建明、矫勇、彭勃、董中原、韩立平、韩晓武、韩梅(女,苗族)、景汉朝、程立峰、傅莹(女,蒙古族)、鲁培军、谢广祥、谢经荣、窦树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蔡昉、鲜铁可、廖晓军、谭耀宗、熊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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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如何开展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
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职权。
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一般两个月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议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质询案: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出席会议,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