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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试点“证照分离” 5类事项取消行政审批
2018-03-16 07:20:0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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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运营证核发等3项完全取消审批,食品摊贩食品经营许可等2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昆明市政府、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日前印发的《云南滇中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从3月8日起至12月21日,在滇中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改革试点成熟做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采取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举措,使行政许可进一步便利化,打通企业进入市场“最后一公里”。

  清理规范89个事项

  《方案》对89项许可进行了清理规范,其中5项取消审批,其余84项保留审批。这当中,取消审批分为完全取消审批和由审批改为备案两种情况;保留审批分为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三种情况。

  《方案》明确,完全取消审批是指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由审批改为备案是指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将有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

  实行告知承诺制是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是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强化准入监管是指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依法规范审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具体来说,药品广告审批中的“省外药品广告备案”、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运营证核发3项完全取消审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食品摊贩食品经营许可2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等2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港口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34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化妆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等30项强化准入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清理规范各类许可的同时,《方案》提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由行政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行为,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无行业主管部门或涉及多个部门且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由试点区域依法依规指定监管部门。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方面,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在商事登记、投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后,将及时录入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施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有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试点区域还将尽快完成介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

  首席记者 殷雷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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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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