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代表在发言。云南日报雷桐苏 摄
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普通医生、人民教师属不属于享有公权力人员?”“医生给病人诊断治疗、高校教师给学生打分算不算行使公权力?”……3月14日上午,云南省代表团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一场围绕公权力行使、监察法覆盖范围的讨论在代表中展开。
“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完善国家监察立法,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反腐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法律的尺子填补国家监督的空白。”……代表们发言的字字句句,说出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