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频道/ 时政报道
在云南,“司法公正”一词需要用26种语言表达
2018-03-14 14:37:28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岩温和,傣族群众的“滚甸赶”

岩温和(中)在群众家中了解案情

岩温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法官。

除了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岩温和还精通傣语。在办案中,他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特点,耐心细致行使释明权,傣族群众亲切地称他“滚甸赶”(傣语,意“公正裁判者”)。

“随着扶贫力度加大,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随之而来民商事案件日益增多,民族地区的双语法官数量还远远不够。”2018全国两会期间,在3月10日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时,来自怒江州的丁秀花委员结合地方工作实际把发言重点放在了双语法官上。

据了解,受历史基础、政策因素、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影响,云南各州市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人员紧缺问题,尤其是部分边远、贫困地区,法官断层问题最为严重。面对双语法官紧缺、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的状况,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很大,要求加快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的愿望和呼声很高。

“双语法官培养机制不健全、培养力度不够造成双语法官人数不足、质量不高,影响着民族地区案件审判质量。”丁秀花说,少数民族法官在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尝试在民族地区的员额法官中给予双语法官一定比例。

“说起双语法官我感觉很有成就感!”同样来自怒江州的李友祥委员接过话筒说:“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时,我以提案的方式提出了这个问题,很快得到正式立案,最近几年各级各部门在培养双语法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李友祥向在场委员讲述了当年呼吁培养双语法官的缘由,在怒江当地,有一个案件因为法官不懂民族语言造成了审判不公;另一个案件在取证阶段,法官到了现场因为听不懂当地民族语言,造成了取证困难。“民族地区的司法工作必须打通民族语言不通这关键一环。”于是,李友祥把培养双语法官的提案带到了当年的“两会”上。

“最近几年,双语法官越来越多,有效推动了民族地区司法进步,但是培养力度还可以再加大。”李友祥建议,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的新疆、西藏、云南、宁夏、广西等省(区)设立培训基地,进一步满足民族地区对的双语司法人才的需求。

来自德宏的何庆委员也关注这个话题。她认为,不但要加大培养力度,还应该提高双语法官的待遇保障,让他们留得下、想干事,扎根民族地区推动司法进步。

在云南“司法公正”有26种语言表达,但却拥有着同样的含义,法律的力量在此得以彰显,双语法官的价值也因此得到体现,他们是连接少数民族群众与司法公正的桥梁。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云报客户端综合

责任编辑: 杨倩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