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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3-14 07:28:3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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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1日至9月1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丽江市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丽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对丽江古城景区民居内部改扩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拆除违章民居建筑1310平方米,恢复擅自拆除临街面墙体360余米。对束河景区内165户建有玻璃房和阳光雨棚的民宅建档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已完成整改52户。古城区、玉龙县涉及“两山”整治的27家砂石厂全部关停。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自发搬迁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实地进村入户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自发搬迁群众管理工作。

(二)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市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够有力”整改情况。市委常委班子带头进行了深刻反思,坚决破除就案论案、与己无关、身感遥远的思想,坚决纠错纠偏,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肃余毒、除影响、清源头、聚正气。结合在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讨论活动,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正视存在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7年全年共问责114件、15个党组织、203人,其中县处级30人,科级及其他人员173人。其中,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党组织、7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两湖”流域环境监察,全面推行“河长制”,编制完成《丽江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

(三)关于“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情况。市委制定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4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8次。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制定下发《丽江市新闻发布制度》、《关于加强丽江市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的管理。

(四)关于“精准扶贫不到位,精准施策有偏差,落实省委‘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的工作要求不扎实有盲点”整改情况。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议、8次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脱贫攻坚政策、破解发展难题。选定30个深度贫困村,确定了挂钩厅级领导,配强了驻村工作队员。扎实开展“百日行动”,下沉工作力量到基层一线,确保精准扶贫到户到人。结合“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确保帮扶工作做实做细。

(五)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不够,综合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召开15次会议专题研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的意见》等系列文件。2017年全市共查处涉旅案件2715起。2018年1月以来对287家散客营业网点进行停业整改,清理排查全市185家旅行社,走访约谈68家旅行社。对旅行社、景区景点的旅游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建立“1+5+N+1”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以智慧旅游、诚信经营、暖心服务为抓手助推旅游转型升级。招募1000名旅游志愿者,组建10支志愿服务队,建立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启动巡游出租汽车“红黑榜”管理,2017年出租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下降58.6%,停业整顿重大违规违章行为同比下降59.5%。率先在全省建成可视化警务指挥调度平台,古城区、玉龙县旅游核心区建成20个分级响应、科技信息化支撑的警务亭,增配350名旅游辅警,调解纠纷265起。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市级四套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存在‘好人主义’”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丽江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市委常委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92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市级抽调54人组建12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召开的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

(二)关于“政治纪律松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整改情况。市委书记崔茂虎代表市委常委会作出带头维护核心、尊崇党章、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对标一流、改进作风的“六项承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主持制定并带头遵守《丽江市领导干部十项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修订完善《中共丽江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丽江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丽江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丽江市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

(三)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存在‘摆盆景’的现象”整改情况。开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专项行动,举办全市组工干部、基层党务工作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3期702人次,组织1.4万农村党员参加冬春训第一场视频培训。全市基层党组织共整改组织生活不严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1847个,整顿提高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736个。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党内监督偏松偏软”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修订《丽江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配齐配强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人员,组建26个专职巡察组。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加强对下级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建立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党风廉政回复机制。制定《丽江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杜绝边问责边提拔的情况发生,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整改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乘坐头等舱、火车软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清退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坚决整改到位。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公开通报曝光2批8人。

(三)关于“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公信度不高”整改情况。树立鼓励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开展“四类干部”专题调研,从349名“四类干部”中选拔任用了20名优秀年轻干部,在全市一区四县65个乡镇(街道)开展脱贫攻坚一线了解识别干部工作。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调整轮岗交流33名任现职10年以上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派市直机关科级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到基层锻炼,选派11名副处级干部到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和省直机关挂职锻炼。

(四)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缺失,干部思想滑坡、学风不浓、玩风较盛,在一些干部中存在老乡圈、同学圈、战友圈的现象”整改情况。从严整肃干部队伍作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着力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认真落实《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丽江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深入开展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和纠正工作不在状态、不务正业等行为,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直查快办,快查快结,保持作风建设的韧劲和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12388;邮政信箱: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丽江市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ljsxsllb@126.com。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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