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红河州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红河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州委分别于2018年1月5日、15日召开常委会和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准备。2018年1月19日,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州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制发了《中共红河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危害性,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办文办会工作,严格办文办会程序,2017年实现了全州文件、会议年度环比“零增长”。
(二)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州委的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州委以“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为抓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快个旧南北选矿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异龙湖、大屯海等水污染综合整治,完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建成74个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把握精准要义,强化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2017年共整合投入扶贫资金136.74亿元,同比增长22.7%。深入实施“联动南北”战略,教育、卫生、交通等民生项目向南部倾斜,大力实施南部六县人才支持行动计划,2017年共安排南部6县转移支付104.5亿元。
(三)关于“个别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州委定期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机制。有关党组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工作,将“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事项作为党组研究的重要内容。相关单位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四)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认识模糊、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州委将“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作为2018年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认真整改省委巡视反馈的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全面推动“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向县乡机关延伸,开列了38项任务清单。在省委组织部指导组的帮助下,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发了“红河州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系统”,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实时跟踪督查,2018年将把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建立按期换届提醒机制和基层党组织情况信息库,对届满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销号管理。建立红河州基层党务干部数据库,2018年6月底前实现对全州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大力提升城市党建整体工作水平,累计培养农村“明白人、带头人”7775人,党建扶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实现乡镇全覆盖,深入推进国门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实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动态管理,巩固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八个标准化”。对个别县市村两委换届及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发生的拉票等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以乡镇空编整改为重点,着力解决边境县和乡镇干部缺编问题,采取补充新招录公务员、补充乡镇班子成员、下调县属部门公务员到乡镇工作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全州13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空编率控制在10%以内。统筹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出台《红河州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等“8+5”人才系列政策文件,落实干部人才支持南部计划,2017年南部六县新招录公务员197名、新进事业人员1147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2018年上半年州级将实现县市、部门分级分类培训全覆盖。不断锤炼“七种作风”,认真落实《红河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强化对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州委常委带队,切实抓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继续把“两个责任”作为2018年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加强反腐败工作力量,新设立7个纪检监察监督室、6个纪检监察审查室,派驻23个纪检监察组,采取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的方式,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州委切实担负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州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等文件规定,成立州委巡察组并建立巡察通报制度,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问题线索查办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部门、信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力度。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元旦期间,全州共派出275个监督检查组,对1857个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律通报曝光。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已责成相关单位纠正整改到位。拟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文山会海”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文山会海”反弹。组织随机调研,专题听取县市关于扶贫工作形式主义问题的反馈意见,减少县市填报表格,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坚决整改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
(三)关于“一些地方和领域廉洁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月3日,召开了全州规范完善津补贴工作会议,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小金库”清理整治机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河口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海关、边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从2018年起至2020年,在边境地区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新一轮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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