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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修订、废止8件地方性法规
《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将修订
2018-02-21 08:31:3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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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2018年度会议议题安排。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主要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八个方面开展工作。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方面共提出25件立法项目,将制定、修订、废止8件地方性法规。其中,制定《昆明市献血用血条例》等3件,修订《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4件,废止《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组织进行《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

监督工作方面,将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19件专项工作报告。其中,《监督法》规定的计划、预算、审计专项工作报告3件;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投资环境改善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16件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和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5件法规的执法检查,将对脱贫攻坚工作、滇池流域“五采区”矿山关停及植被恢复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开展“10件惠民实事”专项工作评议。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适时组织代表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将对2017年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落实。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此外,还将围绕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方面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同时,将做好代表工作、理论研究和深化改革、宣传工作,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完成市委交办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从2月开始,将每双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安排6次常委会会议,如有需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加开。

新闻链接

制定3件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献血用血条例》《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修订4件地方性法规:《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

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8件地方性法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案)》《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废止)》。

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地方性法规9件:《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昆明市家政服务管理条例(草案)》《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草案)》。

记者杜仲莹报道(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 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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