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驻村工作队,身处扶贫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昆明全市共组建了558支驻村扶贫工作队,下派2482名驻村扶贫队员,他们吃住在农家,宁掉一身肉,不丢一张脸,真情融入贫困家庭,尽心尽力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斩穷根”。
扶贫工作的关键一环是扶贫干部,如何调动帮扶干部的积极性,关系着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此,昆明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从物质待遇、选拔任用、激励关爱等方面,为驻村干部提供保障,从而让驻村干部扎得下、有盼头、有干劲。
同等条件下
优先提拔任用驻村干部
2016年,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昆明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若干名年度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一定数额优秀人员给予表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市级以上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考虑。
2017年8月,昆明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树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办法》提出,要把考察识别成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特别优秀的、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干部,按程序报批后可破格提拔;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中排名靠前的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挂职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特别优秀的,可就地提拔使用。
观察人士表示,虽然驻村干部只是短时间内的职务,职责却不容小觑。许多地方扶贫任务艰巨,发展的脚步容不得一刻的耽误,如果驻村干部人在村里,心在他处,在基层走马观花,对扶贫出工不出力,很可能会拖慢一个村的发展速度,进而影响一个地方的整体发展部署。这些举措无疑都在释放一个巨大作用,引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安心驻村、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