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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督导检查工作组来滇 督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
2018-02-03 08:09:5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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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淑娟

云南网讯 按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督导工作统一安排,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督导检查工作组到我省督导检查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及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等工作。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安宁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和滇池环湖截污及排污口治理工作,听取了安宁市、西山区、呈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介绍,查阅了文件及资料,与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水利、环保、住建部门合作较好,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及时上报了整改方案,及时安排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入河排污口工作有序推进,入河排污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明显,滇池治理得到广泛认可。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及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改提升工作任务。抓紧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分时分类规范符合水功能区等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减排项目,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要简化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的,并已停用、无效的,要督促拆除、注销;根据纳污能力状况及保护发展的需要,可置换排污项目;按照入河排污口规划设置指南,积极推动入河排污设置,注意涉水工程防洪、生态、水功能区要求,在厂区外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树立公示牌,建立在线监控,切实加强监管;“两江一源”规划的核查,要根据最新情况及时调整方案。水利部门要与环保、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事中审批、事后综合执法,利用河长制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责任编辑: 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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