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尹瑞峰
“良法是善治之基,要立足长远立良法促善治。”西双版纳州代表团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围绕人大立法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
“去年出台的《高铁安全保护条例》,为全省铁路安全管理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话题由刘柏盛代表的发言引起。“一部好的法律应该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陈玉侯代表说,人大立法工作必须站位高远、加强统筹。他举例,澜沧江流经我省多个地区,西双版纳州处于下游,仅仅靠我们一个地方出台保护条例很难达到保护效果。他认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地方立法指导,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全省立法工作水平,同时突出地方特色。
“法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田成有代表说,近年来,我省立法数量在全国来说都排在前列,但所立法律法规的效果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他认为,提高立法质量首先要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立法工作神圣而严肃,要经过充分论证、调研,做好基础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精准立法,立精品良法、管用之法,而不能盲目立法。
罗红江代表建议,应加大对所立法律法规或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用监督执行来检验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促进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更加健全。
针对基层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少、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白玲代表建议,除加大培训力度外,可以尝试从省级人大抽调立法工作者到基层参与地方立法,这样既可以有效集中力量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也能让基层立法部门工作者得到学习锻炼,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