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勇 宋金艳 孙琴霞 王云
云南网讯 根据2016年全省实施儿规统计监测数据和16个州市、22个示范县区提交的专项评估报告,云南省学前教育有1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的乡镇比例为66.3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8.27%。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出自《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到2020年实现“有1所公办幼儿园的乡镇比例为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目标。但从2016年数据看,离目标仍有差距。
省人大代表和红梅建议,各级政府应承担发展学前教育主导责任,公办为主,民办为辅,不能简单地把学前教育推向市场。要适时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新增幼儿教师编制,重点补充乡、村两级幼儿园,不足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临聘等方式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全员持证上岗。要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扶持力度,严格准入、收费和质量等管理,尽快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制度和办园成本合力分担机制,通过划拨生均经费、免费教师培训,建立优质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民办幼儿园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把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力争从2018年起,要求城镇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每0.5万小区住户人口建设1所规模为9个班的幼儿园,每增加600人增设一个班的配建标准,无偿配建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