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如何打好“三大攻坚战”?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阐述: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军令如山,责任如山。要对标对表中央政策,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确保全年完成145万贫困人口脱贫、27个贫困县摘帽任务。
集中力量打好“十大攻坚战”。一是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对3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未达到脱贫出列条件的村庄,原则上应搬尽搬、整村搬迁、进城入镇,确保搬迁1户、脱贫1户。确保完成国家规划1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启动实施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35万人左右。二是打好产业就业扶贫攻坚战,扶持专业合作社6万个,转移就业85万人,推动产业就业扶贫措施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贫困户全覆盖。三是打好生态扶贫攻坚战,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等项目和政策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倾斜,带动20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四是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切实降低就医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五是打好教育扶贫攻坚战,专项资金和招生就业、教师待遇等政策优先倾斜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六是打好素质提升攻坚战,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深度贫困人口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常用规范文字,实施青壮年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七是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40万套。八是打好贫困村脱贫振兴攻坚战,优先安排50户以上不搬迁的自然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建成硬化路1万公里,实现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九是打好守边强基攻坚战,实施守边固边工程,扎实推进第二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打造边民生活有保障、发展有支撑、管理有秩序、守边有动力的抵边新村。十是打好迪庆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新增资金、项目、举措进一步向两州倾斜,严格落实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州县配套资金政策,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两州。
全力提高脱贫质量。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做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落实分层分类、因人因户因致贫原因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建立促进贫困群众根本脱贫、长远脱贫的体制机制,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消除“等靠要”思想,培育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引导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自强自立。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建成扶贫资金全程在线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公开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严格监督考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跟踪问效和审计监督,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加强扶贫队伍培训和管理。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要站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高度,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实现所有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无例外。启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控处置不良贷款风险,高度重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风险防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和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有效处置个案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防“非法集资下乡”。管控高杠杆投机炒作,严防债券违约风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
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统一归口管理政府债务,统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明晰债务主体,坚持“谁使用、谁偿还”,“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省政府不会为州市县政府债务兜底、“埋单”。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设置政府债务“天花板”,严格控制增量债务。加快市场化运作,盘活政府性债务投资,逐步消化存量债务。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对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强化企业负债率考核,加大资本金约束,力争每户省属企业负债率降至70%以下。严控融资平台新增债务,规范省属企业投资特别是对外投资行为。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加快剥离企业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等步伐,推动企业去杠杆取得扎实进展。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控制污染源头,狠抓末端排放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森林云南”建设,着力培育生态保护修复专业化企业。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营造林800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300万亩,力争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深入推进西双版纳州、玉龙县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普洱市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参与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试点,加强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开启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确保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指数稳中有升。深入实施“水十条”,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坚定不移推进洱海抢救性保护行动,强化滇池、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多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保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实施“土十条”,确保重金属、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得到明显好转。
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县级城市建成区公厕数量提高到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以昆明为重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加强环境监管。坚持绿色发展,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加强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加快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