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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2018年1月4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8-01-22 07:49:0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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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新时代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创新型云南建设,为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力人才资源为支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各项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高起点规划建设滇中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创新型城市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建设,发挥科研院所、高校、重点骨干企业的优势和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打造云南区域创新体系。加强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名校名院、知名企业的广泛深入合作,推进“科技入滇”,鼓励和支持省内学科优势特色明显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组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作用,积极融入国家乃至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和扩大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科技。弘扬创新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营造创造氛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健全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培养引进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营造有利于育才、引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建立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机制,以人才引擎充分释放创新创造创业的澎湃动力。立足军地现代化建设,推动军地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应战、人力资源、军事后勤等方面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强化规划引领,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推动城乡规划融合、产业融合、要素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合,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区三园”建设,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品质结构,加快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一县一主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创建一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强县,做优做大“云系”“滇牌”农产品,提升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小巨人”,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加快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经营优化升级。依托“互联网+”等新平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科普、文化等深度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开展耕地休耕试点。确保财政“三农”投入持续增长,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业投融资平台,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用好深度贫困地区补充耕地指标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国家统筹机制,把收益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整合以省级重点建设村等为代表的各类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尽快消除经营性收入空白村。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中央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全面依法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施“三张清单一张网”,形成“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完善市场化治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实行招商引资一个部门全程服务。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四)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对内加强与长江流域、泛珠三角区域、京津冀、成渝经济区和周边省区的交流合作,对外面向南亚东南亚和印度洋周边经济圈,积极主动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中老、中越经济走廊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澜湄合作机制建设,构建内外统筹、全面开放新格局,当好我国与周边国家发展战略对接的桥梁纽带。积极参与央企在周边国家的大项目建设,为其他省(区、市)和大型央企、民企依托云南沿边开放“走出去”做好服务、搭建平台。以“五通”为抓手,扎实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深化农业、产能、经贸、金融、旅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媒体、智库、司法等领域合作,务实推进中缅、中越、中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建设一批境外产业园区,实施一批人文交流品牌项目和人道主义援助合作项目,积极开展民间交流和公共外交,深化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夯实与周边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民意基础,助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切实加强会展平台、公共事务平台建设,扎实办好中国—南亚博览会、昆交会、国际旅交会等展会,争取更多国际合作机构、论坛以及外国领事机构落户云南。大力承接产业转移,招大引强,引导国内优势产能向滇中新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集聚,加快建设外向型产业基地和进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和新模式。统一规范沿边各类经济区,学习借鉴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经验,支持沿边开放重点地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申请设立中国(云南)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

(五)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建立健全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人民群众联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侨等工作,最广泛地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力量。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建立完善保证党内法规制度有效实施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抓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文件立改废释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抓好政法各领域改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步伐,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普及、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和典型宣传,推动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持为民利民惠民,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高校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实施“云南文化精品工程”“云岭文化名家工程”,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培养一支高素质“文艺滇军”。实施“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国有文艺院团、新闻媒体、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完善文化产业布局,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加强人文交流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不断扩大云南对外影响力。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各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倾斜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效益,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化平安云南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提高对各类风险发现、化解、管控能力,深化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提升网络社会安全管理水平,为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健全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雪亮工程”、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筑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藏区治理长效机制,确保藏区长治久安。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控联管体系,强化国际警务执法安全合作,加强“数字边防”建设,深入开展边境地区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防严打暴恐活动,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取得新成效,不断巩固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食品药品、环境、生产、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社区治理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八)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城乡规划、产业发展、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鼓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经济实现绿色转型。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提升优化省级空间规划。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草原、农田、水域等生态系统功能。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为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始终坚持“四个服从”,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不断增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形成严肃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构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云岭铁军”,全面提高执政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制定出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云岭铁军”的意见,突出政治标准,选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重用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择优任能,改进干部考察办法,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发现培养储备年轻干部力度,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实践历练和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各级干部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努力培养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的通达之才。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全省开展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各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分类指导,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党建”,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从严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基层、实到支部。加强党建带群建,深化群团改革,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坚韧和执着,毫不松劲抓、锲而不舍抓,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开展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廉洁行动,开展土地、矿产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重大典型案件中,查处受贿犯罪与查处行贿犯罪统筹兼顾、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体“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完善防逃体制机制,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

(五)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加大“点穴式”“机动式”巡视力度,完成一届党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完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州(市)、县(市、区)巡察工作,推行省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系统内巡察工作,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多设监督“探头”,堵塞监督漏洞,使各方面监督形成有机整体,增强监督合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本决定作出的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排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加强督察落实,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迈进新时代,扬帆新航程。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谱写好云南篇章,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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