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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和,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2018-01-19 04:05:2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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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博航新村新貌

记者 程三娟

云南网讯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对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云南干部群众的体会尤为深刻。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云南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立足全局,高位谋划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处着力,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聚焦发展,集中力量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立足全局 高位谋划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云南发展全局,事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

省委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要求,从云南多民族边疆的实际出发,立足全局思考、研究、谋划民族工作;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为各民族融入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机会、提供条件。

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确立了指导云南示范区建设的行动纲领。此前,我省成立省委书记陈豪任组长的全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省推进会,高位推动建设工作,并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2017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坚持激发内生动力和依靠外力帮扶“双轮驱动”,严守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团结稳定三条底线,打牢思想、物质、法治、群众四个基础,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理论与实践作出贡献。

从更好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再到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健全完善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到开展全省宗教工作大调研,构建宗教工作网格管理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再到加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聚集各方面人才为示范区建设献计出力,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示范区建设正在高位谋划中全面深入推进。

实处着力 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

2017年底,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等云南省9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格局。截至2017年底,全省下达四批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建设资金共计74110万元。

支持各地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县、乡、村、社区、单位和基地,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都是我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过程中,实施民族团结创建工程的重要内容。

示范区建设工作千头万绪,怎样找准抓手,提纲挈领地推进?我省瞄准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领域、短板问题和特殊困难,推动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

作为指导示范区建设的行动纲领,《规划》明确,我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事务治理工程6项工程30个项目,设置了33项指标,提出到2020年,通过“三个着力”(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五个共同”(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作出“六大示范”(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

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的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职责,将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上下联动、合力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聚焦发展 集中力量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

做好云南民族工作,最大的挑战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普遍比较滞后。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动民族地区持续发展作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采取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措施,把争取到的扶贫资金更多地配置到边疆民族地区,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进边疆稳定。

2015年,我省启动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截至2017年4月,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63.5亿元)。

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目前完成项目资金投入82.5亿元,减少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万户、11万人。在全国率先开展国有大型企业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工作,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十三五”期间拟投入资金64.5亿元,集中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目前帮扶资金已到位25.5亿元。

我省着力推进区域扶贫攻坚,全面实施《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总体方案(2013-2017年)》《昭通市镇雄彝良威信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促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协调发展。

我省还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制相结合,“立足当前改变一代人”,开展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着眼长远培养一代人”,在直过民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率先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全免费,彻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云岭大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生动实践,正在向世人讲述民族团结的“云南故事”,传递和谐发展的“云南声音”。

 

责任编辑: 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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